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者:信息公开发布时间:2018-11-30浏览次数:933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教厅办函201822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内容,并附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1791日至18831日。

  1. 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2018学年,学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总体要求,按照“高度重视,责任到人;整体设计,分头梳理;横向沟通,相互补台;认真操作,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全校师生和社会组织获取学校基本信息、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实践。

1.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定期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立二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联系员经常性联系的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逐步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信息内容最新。

2.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站主渠道作用,结合智慧校园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让广大师生和社会各方能够通过不同的渠道获知学校发展情况。

3.持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学校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治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着力建立一支稳定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通过组织学习和培训,了解教育部、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强化信息公开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

4.持续扩大主动公开事项范围。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主动公开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人员引进、职称评审、组织任免、科研申报、出国交流、项目招标等重点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网上条目链接。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数量

学校利用官网、信息公开网和OA办公系统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数量738项,其中:党政、发规工作45项,占6.1%;组织工作55项,占7.5%;人事工作106项,占14.4%;教育教学工作62项,占8.4%;学生工作58项,占7.9%;财务招标工作243项,占32.9%;学术科研工作55项,占7.5%;后勤、实验室建设工作18项,占2.4%;安全保卫工作3项,占0.4%;外事工作18项,占2.4%;监察审计工作8项,占1.08%;工会工作4项,占0.54%;质量监控工作52项,占7.05%;信息化工作11项,占1.5%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是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全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二是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招生政策公开及时全面。学校提前招生简章(含计划、录取原则,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等)在省教育考试院网、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学校对口单招招生章程、计划、录取情况在省教育考试院网、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学校高考招生章程按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招生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官方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学校招生信息网等予以公布。

二是招生咨询查询渠道通畅。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招生咨询热线、招生信息网、招生微信等多方位的信息咨询和查询平台,让社会了解招生录取工作进程,同时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三是招生过程全程监察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的工作,严把招生录取的制度、标准和流程关。特别是在提前招生方面,对于学测高等级文化免考生、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复试等重要环节,均由多个相关职能部门会审确定,并实施网上公示。

四是招生录取信息公布及时。2018年,专科层次共录取50个专业,4750名新生,生源遍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合作的联办本科项目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物流管理4个专业招生,最终按计划录取120人。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等公共平台及时公布了各批次、科类录取情况,以便考生和家长在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

2.财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新制(修)订的财务管理文件。及时在学校OA系统和计财处网站公布新修订的《招标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高职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二是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本着真实、准确、实事求是的原则,主动发布2017年学校财务决算情况,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等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2018年学校预算安排情况,包括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收入预算表及情况说明、支出预算表及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情况说明以及学校经费来源等相关的财务信息,并将学校预决算公布在计财处信息公开栏里。

三是公开各项教育收费信息。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在校园网、计财处网及一站式财务大厅、招生就业网及时公布学费、住宿费以及高等教育考试费等各项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帮困措施以及举报电话,细化到工科、文科、艺术等各专业的收费标注、依据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公开招投标信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和学校《招标办法》的有关规定,达到限额规定的采购项目,严格实行招标采购。对于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项目,其招标、中标信息由省采购中心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中标信息及投诉电话;对于工程招标,由学校招标确定的代理机构在省财政厅认可的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招标信息及投诉电话;对于实行校内招标的项目,由学校招标中心在校园网招标公告中发布招标、中标信息,并及时将招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发布在学校招标中心网。

3.人事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人事工作最新政策。通过校园网招贤纳士栏目发布学校人才引进新政,以及面向海内外的人才引进需求。通过校内办公系统公布新制(修)订的人事制度,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年薪制管理办法》以及《校聘副教授管理办法》等。通过校内办公系统人事公告,及时公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进修办法、职称评审办法、职称晋升条件以及申报通知、评审结果等。在绩效分配过程中,坚持做到“三公开”,即分配原则公开、分配额度公开、分配结果公开。

二是公开人员招聘录取信息。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人员招聘,通过人社厅网站发布招聘岗位,接收与岗位招聘要求相关的人员报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要求组成专家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严格按照要求对录用结果进行公示的“三严格”原则执行,同时发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收监督,进一步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1791日至18831日,学校共在省人社厅网站发布招聘信息3次,招聘岗位54个,引进教职工43人(进编);在省招就指导中心、省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1次,招聘岗位23个,引进教职工12人(人才派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依申请公开项目的受理部门是信息公开办公室,按照规定已公开受理程序、联系方式。1791日至18831日期间,学校未接到信息公开项目的申请。按照机要管理有关规定,不能对外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认为学校较好的履行了信息公开义务,对于一些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应公开信息都能够通过正常渠道获知。今年8月,学校在全省高校信息公开情况监测中获“优秀”等次。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1791日至18831日期间,监察处、工会、离退处、学生会等相关师生权益保护的部门和组织,未收到任何有关信息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方面的反映和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的同时,仍有很多方面的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在信息公开的意识上还不够强,主动性不足;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上不完整,规范性不足;信息公开网站有待完善,功能性不足。下一阶段,学校将继续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及《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意识,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获取的效率,满足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于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推动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和运行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具体责任,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信息主动公开的自觉。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并方便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应该公开公示的信息,没有公开公示,或公开公示时间不足,应该追究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公开意识,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断提升学校办学的规范化水平。

(二)拓宽渠道、完善内容,推动信息公开要求落实到位。在继续用好信息公开网站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用好微信、易信等平台。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录取、就业信息、公开招标、获奖公示、通知通告等信息要进行主动、及时公开,提高信息的传播效率,为师生和社会公众及时有效获取信息提供服务。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强学校管理信息和决策信息的透明度,体现学校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营造良好的办学生态。

(三)加强指导、回应需求,推动信息公开服务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要根据上级部门、广大师生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不断变化,要加强对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如何用好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关注、有效指导,可以有效筛选各类无效、无用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