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原则是:专业群(专业)设置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新需求,满足区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的新需求,具有一定前瞻性和自身特色;专业按照“一个专业群,下设若干个专业”的思路形成两级架构,专业群(专业)的名称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专业群围绕某一技术领域或服务领域的职业岗位群,对接产业流程或行业领域而设置,专业群下设的专业有相同或相近的行业基础和技术基础;每个专业群(专业)每年开展扎实的专业调研,形成有数据、有分析、有结论、有建议的高质量的专业调研报告;每个专业群(专业)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具体的建设举措;新设置的专业一般归属在某个专业群里进行建设,以实现资源的共享。
对于专业的建设较差、生源情况或就业质量不理想的给予专业预警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如无改善采取调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停止招生等相应的调整措施。
学校主要的专业门类涉及到制造、电子信息、财经、艺术设计传媒、文化教育、旅游、交通运输、材料与能源、土建等9个大类共16个专业小类,如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通信类、能源类、工程管理类、语言文化类、艺术设计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