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 党群、行政管理机构 | 序号 | 教学单位 |
1 | 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 | 1 | 机械工程学院、航空机电学院 |
2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 2 | 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
3 | 党委宣传部 | 3 | 经济管理学院 |
4 | 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 4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5 | 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 | 5 | 艺术设计学院 |
6 | 保卫处(保卫部) | 6 | 文理学院 |
7 | 团委 | 7 | 社会科学部 |
8 | 工会、离退休工作处 | 8 | 体育部 |
9 | 人事处 | 9 | 国际教育学院 |
10 | 计财处、招标中心 | 10 | 继续教育学院 |
11 | 教务处 | | |
12 |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 | |
13 | 科技处、发展合作处 | | |
14 | 招生就业处 | | |
15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 | |
16 |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 | |
17 |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 | |
18 | 基建办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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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直属单位 |
1 |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 | 4 |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2 | 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 5 | 科技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 | 图书馆 | | |
二、机构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主要职能分别为:
党政办公室:学校党委、行政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订的组织、协调,党委、行政决策和部署的落实与督办,文件的拟订、传阅与管理,全校性党、政工作和重要活动、重要接待的组织与协调,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及全校性重要会议的会务与秘书工作,机要保密,印信管理,信访,统筹稳定,信息公开、校务公开,学校重要信息上报,综合档案,校名、校标等无形资产管理,法律事务协调与服务,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发展规划办公室:负责学校发展规划、发展战略、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方案拟订、组织实施、检查监督、绩效评估、统筹管理及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学校董事会、校友会和教育基金会等日常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主要职能分别为:
党委组织部: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负责干部管理、了解与考察、使用与调配、教育与培训、考核评议工作,党外干部的选拔、考核、培养和使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党员发展工作,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负责组织党内先进评选和表彰工作,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统计报表及部分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受理干部、党员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外调、政审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统战部:负责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识分子、台港澳和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听取民主党派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代表人士,联系港、澳、台属和华侨、归侨侨眷以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吸引他们为学校发展服务。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宣传部: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中心工作,统筹协调和安排学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普法宣传教育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扎口管理学校对外宣传报道,负责学校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学校宣传阵地的建设、宣传媒体的监管、校园网主页的管理与维护,校内各类出版物的监管,校内举办的人文、社科类报告、讲座的审查及管理。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对校园文化的宏观管理和校园内文化环境的监管。配合做好校内大型会议和重要节日的宣传工作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新闻摄影和新闻稿件的采写工作。负责校报《南工院报》的编辑和发行工作。承担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高职高专分会、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主要职能分别为:
纪委办公室:学校纪委综合协调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议和部署。负责纪委收发文和文字材料的拟订工作。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党员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并加强教育监督。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的申诉控告,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纪委印信管理。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有关决议、决定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有关情况。负责学校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以及校内各部门、单位工作作风建设的监督、查处。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等,并及时调查处理。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能分别为:
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考核、奖惩、资助、贷款、勤工助学等工作,以及学生中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事件的处理等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负责统筹新生报到组织工作。负责学风建设的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和文化建设。负责师生员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负责学生工作队伍的规划、建设、管理、考核、培训,学工值班安排及管理。牵头精英人才学校的建设,做好创新精英班的班级管理。承担江苏省高职院校学生工作研究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民武装部:负责师生员工的国防教育及先进评比与表彰。负责学生军训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大学生征兵、军队与学校共建、拥军优属及校园国防文化建设。负责学校人防设施管理。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保卫处(保卫部):负责学校政治稳定及校园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保卫的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师生员工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政治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突发事件和其它严重危及安全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暂(寄)住流动人口管理,管理校门出入秩序、校内车辆交通秩序和全校大型师生活动的安全秩序,负责校园安全巡逻、值班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团委:负责学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员青年的教育、管理、考核、奖惩工作,团员的组织发展工作,以及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掌握团员与非团员青年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各种校园文化活动。负责对学生会的指导、对大学生社团的管理和监督等工作。负责学校文化艺术教育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素质培养工作和职业素质养成教育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工会、离退休工作处主要职能分别为:
工会: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参与校务公开,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为教职工办实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整体利益,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负责“职工之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学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协助退离休工作者协会做好退离休同志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人事处: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事业用人计划方案拟定、报批与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管理人才引进和人事调配、录用与教职工请休假、退休、辞聘、解聘、终止合同的审核、报批等工作。负责统筹全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计划、教师资格认定、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及各类人才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各类津补贴、公积金、房贴、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的调整、核定、报批等工作。负责组织一般教职工考核及相关奖惩工作。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才交流中心聘余人员的管理、培训及分流安置等人事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计财处、招标中心主要职能分别为:
计财处:负责学校各类资金的统筹使用及经济活动的监督与管理,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合理调配使用资金,增强抵御风险能力。负责编制学校财务预算和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监督、分析、控制预算计划的执行,确保学校预算任务的完成,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负责结算报销、记账、报表、财务分析等日常会计核算及年终财务决算编报工作。负责学校会计档案的立卷、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标中心:负责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申报、审批及评标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受理项目承办单位(包括用户)对中标单位具体表现的反馈意见等。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运行的统筹管理、协调与服务工作,以及全校的排课和教室调度,检查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处理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和事故,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统筹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综合实训项目建设、教材建设,制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教风、学风建设, 学生学籍管理,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及对考试违纪学生的处理。负责学校学生专业技能竞赛、实践创新项目工作。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生、入学、就业、学生奖惩等工作。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织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参与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建立教学激励及约束机制,组织评审各级各类教学奖励、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对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的培养及教学合格认证。承担学校教学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学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学校目标管理工作,制订、组织实施教学、行政、后勤工作的质量监控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教育教学质量、管理质量、服务质量的全面监控与管理工作,以及对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建设与评价的指导、协调、评估、检查、考核、奖惩、反馈等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3.科技处、发展合作处主要职能分别为:
科技处:负责学校科技规划、计划编制与组织实施。负责科研项目开发与管理,组织学校横向和各级纵向科研项目申报、合同管理、过程检查、项目结题验收等,组织科研人员对重点和重大项目进行攻关研究,组织实施与管理科研基金项目。负责学校技术服务管理,组织实施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引进等工作。负责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科技成果的管理与转化。负责学校各级科研机构的管理,各级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科技经费管理与监督、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科技档案收集与整理、科研工作量统计与审核等科技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发展合作处:负责政、校、企、行合作项目的统筹、开发、管理与服务,协调学校与政、校、企、行之间的“产学研”关系,统筹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教师企业工作站和培训基地开发、建设与管理。组织学校校企合作项目申报、合同管理、过程检查、项目结题验收等。负责学校横向技术服务管理,组织实施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引进等工作。负责江苏省轻工业协会、省机电职教集团等日常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4.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报批,招生简章的编印,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生源基地的建设与维护等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建设与维护,毕业生生源的审核、报批,毕业生就业推荐,就业协议书、推荐表、报到证和档案的管理,毕业生就业率统计、上报及就业跟踪调查等工作。负责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学生校内创业项目的遴选、审批及入园项目指导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招生就业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5.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制订、组织实施学校国际(港澳台)合作与交流工作发展规划与计划。负责协调、开展学校对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宣传、交流、合作等有关工作。负责学校外事工作的管理与服务,受理教职员工因公短期出国(境)申请的审批、护照、签证办理、涉外教育和跟踪管理与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办学、举办国际研讨会,推进国际化进程。负责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聘请与管理。负责收缴与保管学校因公出国护照等证件。负责指导中外合作专业学生申领出国(境)护照与签证(通行证)。承担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职教分会、高职院校领导海外培训项目学友会(VELT学友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6.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实验实训中心(室)建设、实验实训制度建设、建设经费管理、实验实训中心(室)建设立项、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论证。 负责学校房产、地产、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产权界定、登记、统计、分类、建档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负责学校房产(后勤保障性用房、生活用房除外)调配和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运作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二级学院(系、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学生公寓大宗物资的采购,以及学校设备的调剂、报损、报废的报批工作。承担学校实验室建设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7.后勤管服务中心:负责校园环境及卫生监督与管理、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考核与饭菜价格的监督、控制工作。负责通讯及交通管理、公共服务设施与保障的管理,水、电、气等能源计量与管理及节水、节能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公共教学场所、公共活动场所物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公寓的水电管理、大型固定资产的维修、家俱搬迁及公寓维修、维护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后勤保障性用房、生活用房的调配、监督与管理及全校房产的维修、维护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医疗卫生、学生医疗保险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承担江苏省高职院校后勤工作研究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学校后勤保障性工作的运行、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学校公共教学场所、报告厅、会议室、体育馆等公共活动场所物业的管理、维修与维护。负责职工队伍建设与劳动用工管理、文化建设、安全、和谐、稳定等工作,并模拟企业运作。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8.基建办公室:负责制订、实施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基建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与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文件以及校内初审工作。负责办理基建工程的前期征地、拆迁、报建、开工和竣工备案工作。参与工程承包、监理招投标、各类设备与材料采购校内招投标、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认证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与安全监督等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工程款拨付、预决算、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交接工作。负责大型修缮工程的立项和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9.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负责高等职业教育的研究工作。负责全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报编辑、出版、管理等工作,根据学报各版办刊宗旨,设置特色栏目,组织名家约稿工作,形成高质量稿源,提高学报学术水准。负责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的研究工作和相关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研究会学术中心、江苏省高职教育联合研究院、南工院黄炎培职教思想研究院的日常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0.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学校公共教学设备和党政机关办公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校园网络安全和管理与维护,学校影像媒体制作的技术指导与技术服务,依托相关二级学院(部)对网络课程进行研究与开发等工作。承担江苏省高职院校教育技术研究会职业院校专委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1.图书馆:负责图书资料采集、加工、整序和管理,开展书刊文献流通、阅览和读者辅导、参考咨询和文献信息服务工作,并实施用户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利用文献信息的技能。开发馆藏信息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实行文献资源的共知、共建和共享。承担江苏省高职院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的运作、管理、监督与保值增值,负责划入资产经营公司的校办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工作,负责职工队伍建设与劳动用工管理、文化建设、安全、和谐、稳定等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3.科技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学校科技园的规划、运作、建设、管理与监督,是学校政、校、企、行合作办学、学生顶岗实习、师资培训、科技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为学校提升办学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供服务和保障。负责对中山校区、天堂校区进行运作、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受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委托负责中山校区、天堂校区房产的具体管理和保值增值。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4.各二级学院(部):主要负责教学运行、专业(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项目建设、实验实训中心(室)和基地建设与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师资队伍建设、科研与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党建工作、学生工作、教职工培养与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文化建设、安全、和谐、稳定等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教学、科研、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江苏省精密制造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挂靠在机械工程学院,负责人才培养需要的产学研用结合的精密制造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作,以及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江苏智能传感器网络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挂靠在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负责人才培养需要的产学研用结合的智能传感器网络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作,以及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25.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与相关二级学院(部)和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并依托二级学院(部)开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项目运行,规划并协调二级学院(部)做好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教学运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项目建设、实验实训中心(室)和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与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工作。[s3] 负责党建工作、留学生工作、学生管理工作、教职工培养与管理、师德师风教育、文化建设、安全、和谐、稳定等工作。[s4] 配合国际处负责外教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s5]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s6]
26.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学校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及社会培训与服务工作,负责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及社会培训与服务项目开发、组织实施与经费管理,负责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制定与实施、教学运行与管理及质量监控等。负责在校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和社会成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党建工作、招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生教育管理、教职工培养与管理、师德师风教育、文化建设、安全、和谐、稳定等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7.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学历继续教育包括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和自考助学)等,非学历继续教育包括社会培训与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等。负责学历继续教育的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制定与实施、教学运行与管理及质量监控等,负责社会培训与服务项目开发、组织实施与经费管理。负责在校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和社会成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学生的党建工作、招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生教育管理、教职工培养与管理、师德师风教育、文化建设、安全、和谐、稳定等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